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湖南单招火爆!报考人数超20万!省招生办严正预警:不要上当受骗

发布人:高级学业规划师 发布时间:2021-04-19 关键词:

湖南单招非常火爆。今年报考人数突破20万。近期,省教育行政部门陆续收到有关高职单招违规问题的反映,既有反映社会机构声称与高职院校合作、承诺“交钱包过”,也有反映高职院校招录环节不规范、违反公平公正、有泄密舞弊行为,还有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私设考点、违规收取预录费,等等。上述问题严重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招生公平公正,必须严格整治。3月10日,省招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高职单招全程管理;纪检监察部门高度关注高职单招,近日专门给教育部门送达监督建议函,今年上半年将重点监督高职单招工作,并深入有关高校进行重点督查。下阶段,教育行政部门也将组织力量对各高职院校单招考试、录取工作进行抽查。目前,2021年高职单招已进入考试录取阶段,现就规范高职单招再次提示,请各高职院务必严格落实:

 

1. 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高职单招的严肃性,高职单招是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单招考试按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务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

2. 规范管理。要发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职责,统筹招生、教务、学工、纪检监察部门和二级院系,既要协作配合、共同参与,又要责任到岗、不留漏洞,还要互相监督,防止泄密舞弊,杜绝少数人说了算。

3. 加强宣传。既要主动发声,大力宣传单招政策;又要主动出击,发现社会机构和个人涉及本校的虚假宣传,及时报告(案),主动澄清,防止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

4.强化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单招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对学校内部人员与社会机构和其他个人勾结,违规考试和录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5. 严肃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杜绝虚假宣传、违规承诺、有偿招生、买卖生源以及收取“预录费”等违纪违规行为。
 

眼下正是我省高职单招考试的时间。今天,有考生家长向三湘都市报记者爆料:“有机构声称只要交钱参加培训就可以确保被心仪的高职院校录取,没录上可以百分百退钱。”对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要轻信“交钱包过”、“关系”、“原题”、“内部指标”等虚假宣传。与此同时,我省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规范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高职院校不得将招生工作委托给社会机构和其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招生宣传活动。
 

家长爆料:高职单招交钱包过,可信吗?
 

“孩子成绩不是很理想,估计上本科有点难,这几天有教育机构打电话给我,说可以通过高职单招的方式上大学,只需缴纳3万元便可包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近日,家住东塘的李女士致电本报说,孩子是应届高三毕业生,但是成绩不理想,可能无缘本科,她便开始咨询有关“高职单招”的事情,希望能通过这种形式上一个好点的学校。“教育机构给我说,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价格也不相同,但是他们可以承诺只要交钱就能包过,否则可以全额退款。”
 

记者从李女士出示的某教育机构单招院校具体价格表看到,不同学校收费也不相同,价格区间在20000元——60000元,并且未对学校的专业作出承诺,多数写着“根据成绩定”。李女士告诉记者,机构之所以承诺能“包过”是因为他们和湖南多所高职院校都有“深度合作”,只要交钱参加培训,就能拿到目标学校单招的内部试题,没过还能退费,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损失。

 

 

部门释疑:都是虚假宣传,千万别信
 

“机构与招生高校有内部合作,只要交钱就能包过。”“机构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找关系保证录取”……每年单招期间,就会有少数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等社会机构违规组织生源,对各高职院校“明码标价”,大肆宣扬“交钱包过”,这是真的吗?记者采访了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黄扬清。
 

“这些都是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和急切心理,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黄扬清表示,每年单招期间,省教育厅都会接到不少相关投诉,比如少数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等社会机构违规组织生源,对各高职院校“明码标价”,大肆宣扬“交钱包过”,声称与招生高校有内部合作,收取考生数千乃至数万元,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找关系保证录取等。“这些机构以开展单招培训为名,违规进行虚假宣传,违规组织生源收取高额费用,扰乱招生秩序,损害考生利益,败坏教育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黄扬清告诉记者,省教育厅坚决制止、打击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要求高校客观、真实地进行宣传,不得弄虚作假,进行虚假宣传,蒙骗、误导考生报考,不允许高校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高中阶段学校个别负责人、班主任、老师等教职人员,索、拿、卡、要,向招生院校所要生源推荐费、宣传慰问金等费用的违规违纪行为。

 

同时,黄扬清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考生可通过以下两个权威途径了解单招专业、计划、招生章程等信息:一是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二是招生院校的官方网站和官微。其中,各校招生代号、专业代号均在招生计划中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查阅,准确填写。此外,不要轻信“交钱包过”、“关系”、“原题”等虚假宣传;不要相信“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虚假承诺;不要盲目相信个人或中介等的推荐;不要轻易参加高额营利性志愿填报咨询辅导活动;不要将学杂费打入个人账号或中介机构银行账号;不要违纪、违规、违法参加考试。

 

下发规定:高职单招违规将被追责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职单招工作,防止出现违规招生现象,湖南将继续重拳出击,今日,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明确指出,各高职院校不得将招生工作委托给社会机构和其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招生宣传活动,有关高校如与相关社会机构开展招生合作,须立即终止,并作出深刻检讨和说明。


《通知》中指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着力做好高中教育阶段学生的政策宣传解读,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引导考生合理报考,加强对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的监管,严查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教职人员向考生和招生高校收取“生源回扣”“生源推荐费”“生源奖励”等各类违规费用。

 

同时,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完善考务管理各项规定,堵塞安全漏洞,防止考试失密泄密。要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及“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系统的运用,强化“人防”“技防”“物防”安全链条,防止替考及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录取行为,杜绝虚假宣传、违规承诺、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落实教育部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禁令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深入实施“阳光招生”。

 

针对少数教育培训机构宣扬的“交钱包过”等现象,各市州招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涉考涉招社会机构的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通过加强明察暗访及网络舆情监测等形式,对社会机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涉招涉考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要组织所辖区域内有关社会机构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对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逐一签订规范办学承诺书,切实规范社会机构办学行为。一经发现违规承诺、虚假宣传、扰乱招生秩序的社会机构,要及时严肃处理。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职院校

单独招生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招委会、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我省2021年高职(含高专)院校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已经启动。针对当前有关群众反映单招违规招生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职单招工作管理,从严规范高校招生行为,确保2021年高职单招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职院校经授权自行组织的单招考试按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高职单招是高职院校录取学生的主渠道,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实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各地各高职院校务必高度重视。

各市州招委会是本行政区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市州招委会要切实履行招生考试监管职责,统筹各相关部门,全力维护辖区内招生考试正常秩序。

各高职院校是本校高职单招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及招生考试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职责,统筹招生、教务、学工等部门和院系共同做好高职单招工作,确保高职单招安全稳定、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号),对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并就规范招生行为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纪律和要求。各地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加强高职单招工作全程管理。

各市州招委会要强化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导学校安全有序做好单招考试及疫情防控等工作,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考试安全。要着力做好高中教育阶段学生的政策宣传解读,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引导考生合理报考。要加强对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的监管,严查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教职人员向考生和招生高校收取“生源回扣”“生源推荐费”“生源奖励”等各类违规费用。

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湘教通〔2021〕18号文件要求,加强高职单招规范管理。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完善考务管理各项规定,堵塞安全漏洞,防止考试失密泄密。要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及“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系统的运用,强化“人防”“技防”“物防”安全链条,防止替考及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录取行为,杜绝虚假宣传、违规承诺、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落实教育部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禁令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深入实施“阳光招生”。

三、加强社会机构监管

群众多次反映,少数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等社会机构违规组织生源,对各高职院校“明码标价”,大肆宣扬“交钱包过”,声称与招生高校有内部合作,收取考生数千乃至数万元,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找关系保证录取等。这些机构以开展单招培训为名,违规进行虚假宣传,违规组织生源收取高额费用,扰乱招生秩序,损害考生利益,败坏教育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各市州招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涉考涉招社会机构的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工作联动,组织对辖区内涉招涉考的社会机构进行巡查,通过加强明察暗访及网络舆情监测等形式,对社会机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涉招涉考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要组织所辖区域内有关社会机构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对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逐一签订规范办学承诺书,切实规范社会机构办学行为。要加强对考生、家长的宣传提醒,防止考生轻信违规社会机构的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考生、家长的投诉举报,一经发现违规承诺、虚假宣传、扰乱招生秩序的社会机构,要及时严肃处理。

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政策规定,不得将招生工作委托给社会机构和其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招生宣传活动。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清查学校违规与社会机构开展合作等行为,有关高校如与相关社会机构开展招生合作,须立即终止,并作出深刻检讨和说明。要加强学校内部规范管理和对教职员工的教育警示,防止学校内部工作人员与社会机构和其他社会人员勾结,如发现有关院系、部门及教职员工个人违规与社会机构合作,须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又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落地首年,加上常态化疫情防控风险,招生考试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复杂。各地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高职单招工作,加强对本地本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预研预判,把各项工作做得更细更实,确保招生考试安全万无一失,为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奠定基础,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分享到:

免责声明

非常感谢您访问我们的网站。在您使用本网站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声明的所有条款。

1、本站部分内容来源自网络,涉及到的部分文章和图片版权属于原作者,本站转载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切勿用于任何商业活动。

2、本站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失或伤害。

3、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联系方式:010-60255689
电子邮件:394588593@qq.com